来源: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9-23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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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117号)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下列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办理。
一、第一批划转事项数
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主项39项,按业务办理项计算104项,具体事项目录见《附件》。
二、办理地点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综合一窗受理(A309-A329窗口)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