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资建设科
发布时间: 2023-09-15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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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行审字〔2023〕303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对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内蒙古金亿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辩。
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
受理电话:0477—8582660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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