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文教卫体科
发布时间: 2024-06-03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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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数行审字〔2024〕140号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鄂尔多斯市桥头堡广告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准予许可,予以公告。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证件有效期 |
鄂尔多斯市桥头堡广告有限公司 |
刘燕燕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文明东路33号国泰商务广场南区外C-3商铺 |
内印证字第15(其)k4059号 |
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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