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城建交通科
发布时间: 2024-10-31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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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第十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内蒙古隆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辩。
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
受理电话:0477—8582660
附件:2024年度第十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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