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城建交通科
发布时间: 2024-11-22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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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第九批申报建筑业企业临时资质证书延续(委托制)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鄂尔多斯市伊克昭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至2024年11月29日,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查看具体意见。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
附件:2024年度第九批申报建筑业企业临时证书延续(委托制)审查意见公示名单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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