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专区运行的通知 | 效力属性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496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
| 发文机关 |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23日 | |
| 概述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专区运行的通知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5号)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专区运行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服务专区运行,增强为企服务水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行“承诺制+全代办”服务模式,推动企业服务专区高效运行,实现涉企服务集成化、承诺审批规范化、帮办代办专业化、服务保障精细化,形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企业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企业服务专区实质化运行
1.强化专区功能集成。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强化专区软硬件建设,整合业务功能区块,优化窗口布局。推行“基础服务+增值服务”,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涉企服务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企业变更、退出注销等全周期、全链条服务,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2.加强涉企事项动态管理。各旗区要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编制《企业服务专区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条件、承诺时限、所需材料,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及涉企“一件事”应全部纳入专区办理。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服务企业需要,动态调整涉企事项,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线下专区同步公示,新增涉企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驻专区。
3.积极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建立市、旗区两级涉企增值服务联动服务机制,在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基础上,聚焦项目、政策、法治、金融、科技、人才、国际贸易等重点领域,结合实际推出增值服务。(1)项目服务。围绕项目投资各阶段、环节,提供咨询、辅导、帮办服务。(2)政策服务。汇集本旗区惠企政策,提供查询、解读、匹配、申报服务。并建立惠企政策解读机制,每季度至少组织进驻部门举办1次“政策解读会”,助力企业及时掌握政策要点。(3)法治服务。联合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组织专职律师开展“公益律师驻点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合同审查、公证等服务。(4)金融服务。联合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服务角”,对接银行、保险机构,推介适配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各旗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本旗区已明确牵头部门的除外),每季度组织1次政银企对接会,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支持。(5)人才服务。联合人社部门,聚焦市场主体用工、大学生就业创业、技术人才培训,提供人才政策问诊、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6)科技服务。联合科技部门,针对创新型企业、创业团队,协助提供培育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科技类事项查询等服务。做好科技政策宣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7)国际贸易。联合商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提供国际贸易咨询、指导服务。(8)中介超市。推广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供面对面讲解、一对一服务,推动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和中介服务提质增效。
(二)推进涉企服务事项“承诺制”改革
4.动态梳理“承诺制”事项清单。各旗区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认定等高频领域,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效”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梳理可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涉企事项,形成涉企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逐项完善办事指南,编制告知承诺书(书面告知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作出承诺的方式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各旗区要每季度更新“承诺制”事项清单,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公示,因政策调整、风险升级退出“承诺制”的事项,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5.规范“承诺制”工作流程。企业服务专区在受理企业申请“承诺制”事项时,要签订《承诺书》,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审批部门要同步将承诺事项信息推送至本旗区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须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核查,对存在虚假承诺的,依法启动失信联合惩戒。
(三)推行“全代办”服务模式
6.建立协同机制。各旗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服务机制,畅通跨层级业务流转通道(本级事项全程帮办代办、跨级审批协助转办)。完善企业服务台账,针对涉及多部门、重点复杂等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联合相关部门首席代表会商解决,明确解决方案和办理时限(简单事项当日办结;复杂事项在部门承诺时限内办结;因政策限制无法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建议方案;政策界限不明确的,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予以解决),针对非常规诉求,按照“办不成事、蜗牛办事”窗口工作制度完成受理、交办、反馈、回访与记录,企业服务专区同步做好结果反馈与记录。
7.强化队伍建设。选拔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人员,按照“专职人员+部门帮办代办员”(服务专员)的配置模式,组织窗口人员、审批人员、首席代表等工作人员成立企业服务专员队伍,负责提供咨询解答、业务办理、政策解读、统筹协调等服务。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和岗位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培训,确保精准掌握各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业务办理效率、服务质量、企业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定期对帮代办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8.主动对接需求。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产业项目,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审批等高频涉企事项纳入帮办代办范围,动态更新服务清单,同步制定清晰的帮办代办流程图并在专区公示。常态化召开政企“面对面”恳谈会等活动,用好12345为企服务专线意见建议,主动解决企业困难,打通企业服务“最后一米”。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专员负责制,专职帮办代办员全程跟进,部门帮办代办员根据项目推进需求及时提供专业支持,以全链条闭环服务推动项目高效落地。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旗区政数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企业服务专区规范运行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防止铺张浪费和“大拆大建”,避免出现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要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提炼改革成果经验。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专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响应速度、问题解决效率与企业满意度。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