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2025-11-21 09:39:00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1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2 | 领导简历 | 领导班子简介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3 | 机构设置 | 内设科室设置情况、职能职责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4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5 | 所属单位 | 所属单位名称、机构职能、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6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7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8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9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0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1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2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行政法规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3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4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5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6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行政法规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7 | 政策文件 | / | 可以公开的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有关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8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19 | 政府招标采购 | / | 招标时间、招标地点、招标程序、投标供应商要求、招标内容、联系方式、支付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分散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九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各科室、各单位 | |
| 20 | 权责清单 | / | 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责任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政策法规科 | |
| 21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 | 本单位主办、协办或单办、分办的全国或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公开范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交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总体情况,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以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 |
| 22 |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获取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行政法规 | 即时公开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政务公开科 | |
| 23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索引、名称、内容、生成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即时公开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政务公开科 | |||
| 24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前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政务公开科 | ||
| 25 | 行政许可 | / | 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 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法规 | 行政许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各审批科室 | |
| 26 | 其他 对外 服务 事项 |
/ | 本部门办理的其他对外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行政许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各审批科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