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4-07-01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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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综合一窗”受理服务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及公积金、公安、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等“分领域”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建立“综合一窗”专业队伍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工作人员,承担咨询导办、收件与受理、帮办代办、资料流转、协调对接、发证领证等工作。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推动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延伸“综合一窗”服务模式
将“综合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向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延伸,实现多点可办、就近能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拓展“综合一窗”服务举措
通过推行“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帮办代办”“信用+绿色通道”等便利化审批服务模式,让守信主体办得更易、批得更快,为企业发展创新、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