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教体卫健科
发布时间: 2024-12-18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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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数行审字〔2024〕425号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审核,乌审众康中医医院符合二级中医医院的设置标准,准予执业,现予以公告。
设置单位(人):乌审旗众康中医综合医院(普通合伙)
医疗机构名称:乌审众康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朱小平;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李剑;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床位:80张;
医疗机构选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华府金地B12;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职业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科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备注:健康体检。
有效期限: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7日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