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数行审字〔2025〕157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核,准予鄂尔多斯仕博中医医院名称变更为鄂尔多斯民康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由贾治玉变更为刘彦红,法定代表人由苏文强变更为张圃宁,予以公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