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负责“市长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及日常督办工作。负责市民一号通服务热线和市民一卡通服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负责“鄂尔多斯在线”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页面、设计制作、内容上传和全市网站群等应用系统的运维管理。
负责全市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维护和管理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办公室
职能:负责中心事务工作。
业务协调科
职能: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和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市、旗(区)、苏木乡(镇)、村嘎查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的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指导,业务考核、考评工作。
督查科
职能:负责政府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各种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网络信息科
职能: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网络信息研发建设、维护工作;负责网络机房的管理、保养维护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微机操作使用、保养、培训,以及旗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信息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市长热线”办公室
职能:负责“市长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及日常督办工作。负责市民一号通服务热线和市民一卡通服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电子政务科(鄂尔多斯在线管理办公室)
职能:负责鄂尔多斯在线网站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科
职能: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相关职责任务。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总计1,40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4.7万元;2016年支出总计1,40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1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9.4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16年年初财政预算数增加244.19万元,增长25.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新增了鄂尔多斯市智慧政务平台建设项目,平台技术服务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7月开启“单一窗口”业务模式,新聘用项目人员25名,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06.89万元,支出总计1,406.8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87.98万元,增长71.8%;支出增加587.98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经费214.7万元;二是2016年新增了鄂尔多斯市智慧政务平台建设项目,平台技术服务费用增加;三是2016年下半年开启“单一窗口”业务模式,人员经费增加;四是对鄂尔多斯在线门户网站和网站群的整合、改版升级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9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1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7万元,占43.5%;项目支出744.83万元,占56.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6.89万元,支出总计1,406.8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92.98万元,增长72.9%;支出增加592.98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和结余经费214.7万元;二是2016年新增了鄂尔多斯市智慧政务平台建设项目,平台技术服务费用增加;三是2016年下半年开启“单一窗口”业务模式,人员经费增加;四是对鄂尔多斯在线门户网站和网站群的整合、改版升级等项目经费增加;五是有市质监局转入我部的5万元标准化建设专用经费。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7万元,占43.5%;项目支出744.83万元,占56.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4.08万元,退休费7.15万元和住房公积金支出35.76万元,较上年增加18.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录用4名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住房公积金缴纳上调,支出增加。公用经费235.58万元,其中劳务费17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合计26.85万元、办公费等其他合计38.46万元,较上年增加64.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新聘用“单一窗口”项目人员25名,劳务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6年新增了鄂尔多斯市智慧政务平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中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增多,业务量增大;二是2016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使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5万元,用于日常公务运行维护费用和2016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的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5.4万元,较上年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使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58万元,比2015年增加64.17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新聘用“单一窗口”项目人员25名,劳务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比2015年增加29.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采购鄂尔多斯在线门户网站群网站防护设备,采购金额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0.6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尚未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琴 联系电话:0477-85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