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30 16:12:00
字号: 大 中 小
下载
鄂建提复字〔2024〕429号
郭红英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治理规范方面。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委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党对公共数据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党数发〔2022〕1号)、《鄂尔多斯市公共数据管理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92号)、《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大数据函〔2023〕88号)等文件,正在编制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积极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治理规范,为全市公共数据运营提供政策支撑。
二、建设基础数据平台方面。采用市级统筹建设、旗区共享应用模式打造了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和鄂尔多斯市数据开放平台,并与国家和自治区共享平台实现互通,实现了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将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治理项目列入2024年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计划,下一步将从数据治理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运营平台和公共数据驾驶舱等维度开展数据运营治理工作。
三、数据交易应用探索方面。成立鄂尔多斯市数字投资有限公司,在全市推广应用智慧能源服务体系,牵头组建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参股建设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正在制定鄂尔多斯数据要素体系建设方案,积极探索从数据要素基础、数据要素汇集、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等方面推动数据交易应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张鹏飞;联系电话:0477-858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