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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

“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9-26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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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全面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以打造一体化平台升级版为重点,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按需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蒙速办·一网办”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网上易办、网上好办。力争两年内实现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事项标准化建设。在夯实统一事项业务办理项成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高频事项、复杂事项的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化和情形化梳理工作,不断提升事项标准化程度和精细化梳理程度,确保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加强事项精细化梳理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实现事项在自治区、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和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对接教育、医保、就业、社保、住房、民政、交通、公安、税务、司法、体育、扶贫、退役军人、残疾人、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多渠道、多维度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以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准,推行“一套表单申请”服务,统筹整合市、旗区现有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基于办件库系统,按照“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模式,建设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专属空间;加快PC(个人计算机)端应用的梳理与接入,推动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总量不少于50个特色应用的接入工作,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同步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强化市级业务平台对接。探索多种系统对接方式,加快推进市本级各业务系统与“综合一窗受理”系统的有效对接,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各垂建业务系统网络、数据、业务、用户体系的对接,最终实现横向系统互联、纵向数据贯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加快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市、旗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启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一窗”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审批部门事项“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事项“无差别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全市各级部门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将全市各级部门业务系统用户接入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各部门一体化平台审批人员可直接登录本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操作。加快推动各审批系统办件数据通过数据共享机制,按需推送到各级审批部门。高频事项及办件量较大事项涉及的市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不动产)、教育体育、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要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相关办件数据推送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推动网络延伸,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覆盖”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三年任务部署,完成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依托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坚持“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加快推进各政务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及融合互联。(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受理系统,加快对已有信息化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挂接,建立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满足基层一线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夯实统一支撑体系。配合自治区做好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接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扩大统一电子印章发放范围和应用领域,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发尽发;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对接及应用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21〕8号)要求,加快部门电子证照批量签章和应用工作,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优先实现政务服务移动端关联的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领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九)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区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手机短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器等多种评价渠道进行评价评议。建立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统筹予以推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精心安排部署,加强业务指导,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积极摸索改革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确保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技术支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应用系统支撑,运用“蒙速办”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各项功能,支持指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推进分散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深化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应用。

  (四)强化监督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将“蒙速办·一网办”工作纳入年度旗区、市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拓展“蒙速办·掌上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下称“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覆盖范围与应用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蒙速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平台、多渠道、广覆盖”的思路,构建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主渠道,移动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多渠道并存统一规范的“蒙速办·掌上办”服务体系,依托全区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深度整合服务资源,逐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提升前端办事服务能力,形成耦合更为紧密的“前端、中端、后端”服务平台,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好看好用、爱看爱用、常看常用、必看必用”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提升用户体验。以用户为中心,围绕用户需求,对标先进地区标准,汇聚用户使用频率高、需求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用户画像、数据汇聚等技术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建模,主动推送、便捷办理,提升用户体验度与获得感。坚持集成服务,统筹整合入口。以集约高效为前提,统筹规划后端基础支撑平台,逐步整合各部门现有移动服务入口,集成服务内容,突出整体性、实用性和延展性。

  2.坚持规范有序,确保安全可控。实行规范管理、有序管理,不断加强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强化安全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平台安全、高效、可靠运行,全面支撑服务调用、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妥善处理发展创新与安全保障的关系。

  3.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市场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技术、运营和管理水平一流的优秀互联网企业参与建设,为项目以高效推进和快速迭代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分厅

  1.执行自治区标准规范。严格执行自治区“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服务事项接入及管理系列标准规范,确保“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鄂尔多斯分厅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电子证照应用。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和“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电子证照服务,市直各相关部门梳理常用电子证照推送至“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虚拟卡包,用户可利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办理业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全面梳理整合服务资源

  1.梳理整合服务资源。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全面梳理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梳理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并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类自建APP(应用程序)相关应用功能整合接入“蒙速办”,实现更多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围绕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主题,接入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为群众提供综合查询、网上预约办事、问题反馈、公益帮扶等服务。2021年12月底前接入50项高频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动试点先行

  1.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将东胜区列为试点,加快推动落实特色子门户建设及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工作。逐步推广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经验。鼓励各旗区开展区域特色服务创新,支持各旗区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特色子门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利用政务与社会资源,打通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渠道,助力“蒙速办”搭建自治区级媒体、地方媒体推广网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软硬广告相辅助的模式,以品牌运营为切入点,着力打造“蒙速办”品牌,拉动新用户量的增长,各旗区负责本旗区“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引导并鼓励广大群众使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严格“掌上办”规范管理

  1.建立统一运行管理机制。健全规范运维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移动服务渠道各项应用服务在兼容性、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监管、检测和评估,进一步完善故障问题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推动“掌上办”从单一系统建设向持续服务运营进行转变。建立健全“试用员”“找茬”机制及用户体验情况通报机制,提升“蒙速办”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和运行管理。按照数据不泄露、门户不篡改、服务不中断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议、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分析,预测安全风险趋势,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通报、整改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要深度参与,保障“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协同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结合自身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动高频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需升级改造费用以及子门户建设管理工作费用由本级相关部门予以保障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蒙速办·掌上办”工作纳入年度旗区、市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

  附件:1.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2.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表任务表

  

附件1

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旗区/市直部门

 

联 系 人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应用内容概述

接入方式

主管部门及管理权限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医保缴费

市医保查询、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H5页面\

数据接口

×××

130××××××××

 

 

 

附件2

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任务

行业/领域

高频应用 (事项)

负责部门

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将户政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旗区公安部门

身份证挂失

居住证在线办理

居住证办理预约

出入境办理预约

将出入境相关功能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出入境证件办理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城管执法

违章停车信息查询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城管执法随手拍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业/领域

高频应用 (事项)

负责部门

婚姻登记预约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旗区民政部门

卫生健康

疫苗接种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旗区卫生健康部门

核酸检测机构查询

核酸/抗体检测结果查询

鄂尔多斯蒙医医院花粉播报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学区查询

 

将教育、招考、资源等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旗区教育体育部门

学校报名

学籍查询

文艺

鄂尔多斯文艺家查询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人员工资

市直职工工资信息查询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财政局

行业/领域

高频应用 (事项)

负责部门

交通出行

鄂尔多斯境内路况查询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自治区高速公路路况

事故易处理

车检计算器

自助缴费机位置查询

生活缴费

水费查缴

水务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旗区水务燃气、热力公司

燃气查缴

燃气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供暖查缴

热力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建立部门协同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按照“梳理一批、成熟一批、推行一批、落地一批、见效一批”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整合申请表单、压缩办理时限、编制办事指南,形成“一家牵头、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加快推进事项梳理及审批流程再造

  1.确定目录清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鄂尔多斯市“蒙速办·一次办”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厘清事项要素。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便民、共享的原则,梳理确定“一件事”涉及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业务办理项名称为准)和办理情形、办理材料、前后置关系、办理流程等要素。(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跑动”要求,由牵头单位和政务服务部门共同负责精细化梳理核对“蒙速办·一次办”事项,通过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细化完善“蒙速办·一次办”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形成一张申请表。按照避免重复填写、重复提交的原则,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申请表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一件事”的一张申请表。

  ——形成一套材料。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对前期梳理出“一件事”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精简、合并、优化,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并逐一明确所需材料规格、可否容缺、受理条件等内容,没有依据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原则上不多于自治区发布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数量。

  ——压减审批环节。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牵头单位建立多部门流转和沟通机制,实行并联办理;对“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所涉关联部门权限分属不同审批层级的,按照“就近办理”原则,依托“蒙速办·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由市级具体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实行交互授权(即:上级授权下级,下级委托上级、旗区之间相互委托)办理。

  ——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应减全减”的原则,确定“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整体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所涉事项中最长的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

  4.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编制全市标准统一的“蒙速办·一次办”办事指南,修改完善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部分,形成全市标准统一的“蒙速办·一次办”办事指南。同步编制“一件事”空表样表、一次性告知单、一本通手册以及办事指南二维码,实现“一表清、一单清、一册清、一码清”,并在线上线下同源发布,推动实现“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线下线上深度融合

  1.设立综合窗口。在市、旗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蒙速办·一次办”综合窗口,明确“前后台”职能职责,由综合窗口统一负责接受业务咨询、申请材料收件、网上递交材料预审等,经综合窗口审核的材料通过电子化或者物料流转方式分送相关审批部门,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审批后,一次性将办理结果推送到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采取现场递交、免费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并将办理结果涉及的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可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原则上一律不得要求提供纸质材料。“蒙速办·一次办”事项办理实行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要组建“蒙速办·一次办”专业队伍,强化业务培训,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导办、收件与受理、代办帮办、资料流转、协调对接、发证领证等服务。根据办件量动态调整“蒙速办·一次办”窗口及相关工作人员设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设立网上入口。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蒙速办”APP(鄂尔多斯)设立“蒙速办·一次办”网上办事专栏,提供统一的线上申办入口和主题式套餐推荐等办事渠道。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完善“蒙速办·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支持“蒙速办·一次办”事项申请场景引导管理、审批流程配置、表单材料自动分发、统一发证等功能,实现线上“一口受理、电子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证”集成化审批服务,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一体化办理”。综合运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实名核验、网上缴费等手段,为“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围绕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蒙速办·一次办”涉及的重点领域,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鼓励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提前告知、书面承诺、即批即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先期选取非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健康等行业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切实提升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创新服务举措。在市本级推出企业开办“大礼包”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旗区推广实施,推动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零成本”,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蒙速办·一次办”事项下沉,2021年底前实现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探索“政银企”合作模式,寻求更多“政银企”合作意向,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进驻银行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让企业群众享受“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探索推行“一件事+免费邮寄”服务方式,减少办事企业群众跑动次数。进一步整合部门自助服务应用,在市、旗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区,提升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部署相关工作、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切实把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旗区财政部门要将开展“蒙速办·一次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旗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时解答综合窗口受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受理审批不脱节。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制度保障,明确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人员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落地。市、旗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利益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一件事”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施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推进的方式方法,推动改革工作平稳运行。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进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亮点,并于每周五前将进展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四)强化监督考核。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将“蒙速办·一次办”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改革持续走实走深;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建立“蒙速办·一次办”跟踪评价机制,对“蒙速办·一次办”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市人民政府将对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五)做好宣传推广。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蒙速办·一次办”主题服务的宣传推广,综合运用蒙速办”APP、主流媒体、实体大厅、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广。同时,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推动政务服务全面优化升级。鼓励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创新“蒙速办·一次办”有效实现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鄂尔多斯市“蒙速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

        2.鄂尔多斯市“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台账

 

  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审批瓶颈,实现审批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无缝对接,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进项目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根据申请人需求,分环节、分阶段提供部分或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

  (二)坚持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免费提供代办帮办服务。申请人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

  (三)坚持联动高效。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实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高效服务申请人。

  (四)坚持依法合规。市、旗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代办帮办。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服务范围。针对市、旗区以及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代办帮办项目包括市、旗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类、国家鼓励类等投资建设项目。各旗区、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市直部门要结合实际,分领域制定本级、本部门代办帮办事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除涉及国家安全及保密需要的审批事项,其它涉及投资项目的各项审批均应当列入代办帮办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组建专业队伍。市、旗区人民政府组建 “帮您办”工作专业队伍。代办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级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至少明确1名代办员,参与项目审批洽谈、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做好代办帮办工作。

  (三)构建服务体系。建立市、旗区分级办理、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体系。线下在市、旗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您办”窗口,线上通过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12345政务便民热线开设“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四)规范业务流程。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要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公布本级流程图。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帮您办”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制定代办帮办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

  (五)统筹协调办理。市、旗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领导、政务服务部门牵头、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部门配合的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帮办服务“会商联审”工作机制。围绕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投资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

  (六)强化服务评价。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评价。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蒙速办”APP、线下反馈等渠道开展代办帮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部署工作、亲自把关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适时参与重点项目审批手续推进,及时协调各部门联动审批,督促审批事项按时限办结。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有力、协同联动到位、整体推进高效。市、旗区财政部门要将开展“蒙速办·帮您办”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市、旗区政务服务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各旗区每月24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年度旗区、市直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各旗区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市人民政府将对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通报和复制推广。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会商联审工作机制

  2.“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3.“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

  4.“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申请表

  5.“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授权委托书

  6.“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承诺书

  7.“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办结单

  8.“帮您办”代办帮办服评价表

  9.“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终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