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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3-10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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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主要内容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市信息中心举办的各种培训和会议。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主任主抓,副主任具体抓,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方式。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市政务服务中心在门户网站(http://www.ordos.gov.cn/ordoszwfw/index.html)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
(四)深入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一是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招投标信息;二是在中心网站上公开招投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201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2010年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编制所限,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二是积极争取解决人员问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