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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仅限药店兼营)等4类许可证换证(延续)实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的公告

来源: 食品药品科

发布时间: 2024-07-12 1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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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数行审字〔2024〕204号

  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鄂政数函〔2024〕63 号)要求,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自2024年7月15日起,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仅限药店兼营)等4类许可证换证(延续)实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延续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未发生变化,同时上一个许可周期五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审批部门不再进行现场踏勘,准予许可后推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事后监管。生产条件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行政审批部门按正常流程进行审批。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包括:上一个许可周期五年内虽发生变化但已经过现场踏勘后,准予变更许可的。

  2.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延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仅限药店兼营)延续上一个许可周期五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的,不再进行现场踏勘,准予许可后推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事后监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行政审批部门按正常流程审批。

  现予以公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审批事项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477-8582559、0477-12345。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