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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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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7-01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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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及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中心机关党委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之际,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给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党支部

中心机关党委第三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

刘轶佳(市建委)、吴晓岚(市统计局)、刘赛梅(新区工商局)、屈香兰(交通路政支队)、赵燕(中心督查科)、王剑峰(中心网络信息科)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刘振才(市人防办)、白旭楠(中心办公室)

    中心全体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严于律己、兢兢业业、锐意进取的优秀品质。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201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