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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1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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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1六楼612室;办公电话:0477-8581171;电子邮箱:ordo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月30日,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挂牌成立。一年来,我局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决策、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在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深化细化公开内容、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44号)要求,明确由政务公开科具体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鄂政服发〔2019〕13号)。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更新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等内容。
(二)多渠道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信息。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局机关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简介等信息。发布政务信息236条,其中工作动态81条、图片新闻82条、通知公告34条。二是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5条。2019年5月27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正式启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前往CBD鄂尔多斯市政务中心办事群众请注意!请规范停车》、《收藏!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最全办事指南》、《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公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 工作电话的公告》等便民服务信息,得到广泛好评。三是通过市长热线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12345”共发布信息50期,其中回复群众反映问题365条、发布政策便民类信息130条。2019年3月,增加微信“互动交流”推送内容,发布31期话题,2019年5月,增加“旗区动态”和“典型案例”,发布信息各31期,2019年6月,发布市长热线自制宣传小视频1期,全年微信公众号点击量共计342723次,期平均点击量6854次。四是通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各类办事信息。市本级、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入驻新大厅,进驻部门、专业大厅、便民服务机构共计112个,进驻办事服务事项1579项、工作人员741人。通过大厅各类电子屏、自助查询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各进驻部门办事信息,公开进驻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进度、办理结果。让群众通过扫二维码、访问政务服务网,就能获取各类政务信息服务、知晓办事进度。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提升线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市、旗两级统一研发升级智慧政务云平台,与国家、自治区级平台对接,实现自治区到嘎查村(社区)5级联动。组织指导市直部门、旗区开展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集中办公工作,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年初的34%提高到75%以上。2019年,累计办理各类事项99776件,实现了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六是丰富拓展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网络通信等缴费功能。依托智慧政务云平台,建成并启用覆盖全市的网上“中介超市”,目前共进驻中介机构128家,企业可自主选择中介服务。七是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采集和信息发布工作。2019年1至12月,审核旗区上报动态信息4567条,采用1946条;审核部门上报动态信息6577条,采用2737条;审核群团、开发区上报动态信息628条,采用268条;报送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3200条,采用250余条。清理整顿政府网站域名。注销政府网站一级域名107个,完成主体变更2个。机构改革后,新建政府网站二级域名34个,下线一批弃用政府网站二级域名,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在2019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中位列全国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第九。在2018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各盟市榜单中排名第一(连续八年排名第一)。被鄂尔多斯市网信办评为“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网站”,八是认真管理维护“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照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发布平台各栏目版块,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和政策性文件,及时审核、发布。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编发各地区、各部门信息6255条,更新各栏目信息8629条,上传发布文件信息304条。其中更新“三大攻坚战”相关动态信息476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355条、民生领域信息1545条,公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报告92条,2018年度决算报告107条。2019年11月14日升级改版后的政府网站上线试运行,将“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九是认真管理维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规范、系统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桥梁作用,将党和国家、自治区、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公众,及时回应公众留言、答疑释惑。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899条,其中文件类信息101条、政务活动208条、政策解读219条、便民信息357条。2019年8月5日,2019年鄂尔多斯新媒体大会在康巴什区召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获评“2019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十是市长热线办公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替群众排忧解难。2019年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29007件,其中电话受理124799件、市长信箱受理1168件、微信受理2969件、短信受理71件。办结率96.9%,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2.92%。接待群众69人次,急难件办理1439件。赴现场督办16次。向鄂尔多斯晚报社发稿47篇;联合行风热线录制节目95期、回答群众问题500余件;与鄂尔多斯电视台经济在线栏目展开合作,每周宣传一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已解决问题1238条;通过市长信箱回复信件150件;发布市长热线动态11期、创城快讯11期;发布媒体要闻492条、便民通告269条、政策文件147条。
(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督促各旗区及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更新、发布权力清单。本次动态更新,共取消7项权力事项(市级3项、旗县级4项)、承接4项下放事项(市级2项、旗县级2项)。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调整完成27个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清单,市本级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217项。二是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布进驻市直部门及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的首席代表授权书、事项委托书、事项委托清单,并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
(四)通过开展考核、组织培训及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以推进“五公开”为主要内容,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其他市直单位,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全市“五位一体”全面依法治市相关考核指标评估的重要依据,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市政务服务局借全区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培训班在我市举办这一良机,一并组织我市各旗区、市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共78人参加了培训。11月7日,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围绕实体大厅建设、重点领域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重点工作,征集各旗区、各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及时完善、改进相关工作,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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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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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个 |
5096.0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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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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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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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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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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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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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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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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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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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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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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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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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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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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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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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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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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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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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回应群众关切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待深度融合等。
2020年,我们将在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三是建立“码上公开、屏上公开、网上公开、线下公开”四合一的公开模式。将常办事项制作为“二维码”进行公开,让办事群众通过“扫一扫”实现办理事项“全明了”。四是投放多台政务信息自助查询机到各政务服务点,让办事群众“屏上点一点”可了解政府预决算公开、人事任免、事项办理等信息。五是加强对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依法界定依申请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